观道 · 中国艺术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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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个拍品,排列次序为

  • 1. 齐白石(1864-1957)大利图

    Qi Baish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250000-35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2. 刘奎龄(1885-1967)赶大营

    Liu Kuili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50000-1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3. 于非闇(1889-1959) 牡丹蝴蝶 行书《孔侍中帖》成扇

    Yu Fe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80000-1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4. 溥儒(1896-1963) 策马图

    Pu Ru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80000-12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5. 萧淑芳(1911-2005) 姹紫嫣红

    Xiao Shu Fa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50000-8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6. 关良(1900-1986) 戏剧人生

    Guan Lia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60000-8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7. 齐白石(1864-1957) 游刃有余

    Qi Bai sh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50000-2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8. 关良(1900-1986) 水墨戏剧人物

    Guan Lia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80000-28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9. 丰子恺(1898-1975) 蔷薇之刺

    Feng Zi Ka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60000-8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0. 石鲁(1919-1982) 晨耕

    Shi Lu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600000-65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1. 林风眠(1900-1991) 晨曲

    Lin Feng M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50000-2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2. 林风眠(1900-1991) 纨扇仕女

    Lin Feng M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000000-15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3. 林风眠(1900-1991) 乘风破浪

    Lin Feng M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600000-8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4. 林风眠(1900-1991) 芦塘双鹭

    Lin Feng M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50000-2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5. 林风眠(1900-1991) 秋水无声

    Lin Feng Mian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200000-3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6. 吴冠中(1919-2010) 雪山松林

    Wu Guan Zho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350000-45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7. 吴冠中(1919-2010) 水乡

    Wu Guan Zhong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200000-25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8. 齐白石(1864-1957)献寿图

    Qi Bai sh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1200000-18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19. 齐白石(1864-1957) 长生富贵

    Qi Bai sh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500000-6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 20. 齐白石(1864-1957) 双喜

    Qi Bai shi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

    估价:RMB 600000-800000
    拍品竞投结束: 2024年12月02日 12:00

鼎天国际24年秋拍,將於11月份在天津、北京兩地舉辦中國書畫精品展,並于12月2日在北京華僑大廈睿世酒店隆重開槌,双城联动,共享艺术盛事。

展览信息

展览地点 北京华侨大厦睿世酒店二层
拍卖时间
如何进行投标

鼎天国际拍賣規则

 

第 一 章:總則

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有關法律、法规并参照國際上通行慣例制定。参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必须仔细讀并遵守本规则,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的一切行爲负责,并承擔法律後果。如因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未仔細閱讀本规則而引起任何争議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自行承诺。對本规則以外的特殊問题和未盡事項,本公司有解释、處理。對本规則行中有争議的問题,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或提請中國仲裁機子以仲裁。特别聲明:本公司對所有拍賣品的真及品質以及拍賣品所存在的瑕不承擔任何擔保责任。

 

第二章:關于競買人及買受人(買家)的規定

一、競買程序1.競買人参加本公司的拍賣活動,應在拍賣日前與本公司辦理競買手績,包括簽訂競投書、填寫必要登記手績、交付競買保證金、領取競投號牌等,以取得競買權。競買人一旦取得競買權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執行本拍規則的各項條款。

2.競買保證金的具體數額由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布。上述競買保證金在拍賣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内,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品,則全額無息返還競買人。若競買人成功競買而變成買受人時,該競買保證金則自動轉化爲已成交拍賣品的定金的一部分,此定金在買受人支付所有購買價款前不子退還。3.競買人爲自然人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辦理競買手績:競買人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的注册登記文件、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辦理競賈手續。4.在拍賣日之前,非經本公司畫面認可該競買人爲實際競買人的代理人的,否則每名競買人均被視爲競買人本人。5.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品質以及拍賣品所存在的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责任,本公司的拍賣圖録、宣傳品、宣傳文章僅是参考資料,不代表也不承擔對拍賣品的任何保责任。競買人或其代理人應在拍賣日前以鑒定或其他方式親自蜜看拍賣品原物,有责任自行對競買的拍賣品的實際情况充分進行了解,并对自己競買任何拍賣品的行承擔法律责任。

 

二、現場競投

1.競買人在拍賣中舉起競投號牌即表示接受此時價位,競買人應對自己在任何位上的舉牌應價负责,一經拍賣師落槌認定競買人爲最高出價人時,即表示成交,競置人不得反悔,并應當場在成交確認書上簽字,否則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青任。2.成交確認書一式叁份,拍賣人、競買人、財務各執一份。成交確認書是競買人證明自己是某件拍賣品的買受人的憑證,愿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讓,否则一切後果由競置人自负。

3.競投號牌是競買人及競買權的標志,愿妥善保管,如丢失或轉讓,一切後果由競買

人自負。

 

三、委托競投

1. 競買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可委托本公司競買,本公司有權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競買委托人必须在拍賣日前24小時以前向本公司出具或傳真書面委托畫,填寫清楚委托競買拍賣品的名稱、国號、最高委托出等資料。

2. 競買委托人應將最高委托出價的百分之三十款項作爲保證金于拍賣日前三天匯至本公司(匯款手續费自理)。委托競買成功後七日内競買委托人應将全部購買價款的款支付給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取消交易,并将该保證金按違約金的有規定扣除;競買委托人未按規定將保證金匯至本公司的,本公司有拒绝或解除競委托,但如接受競買委托并競買成功,競買委托人必須在七日内將全部購買款支付給本公司,否則競買委托人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的賠僧责任以及其它相法律责任。

3. 如委托競買未成功,本公司將保證金如數退回競買委托人

4.競買委托人如需取消競買委托,不遲于拍賣日前二十四小時畫面通知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按原委托競買内容執行,競買委托人自行承擔其後果和责任。

5.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代理競買過程中的疏忽、過失或無法代爲競買不負任何責

任,競買結果由競買委托人自行承擔。

6. 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委托人以相同委托價對同一拍賣品由本公司競買成功,則交付保證金者爲成功競買者;如均已交付保證金,則最先委托授本公司競買者成功競買者。

 

四、結算及费用

1. 競買人競買成功某拍賣品即成爲該拍賣品的置受人,買受人有義務在拍賣日常日点本公司支付購買價款。購買價款爲成交價款加成交價款的12%的金,如生其它用如出境鑒定费用、運费、装裱费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 如買受人在拍賣日常日支付全部購買價款有困難,可于拍育日常日支付相常于成交價款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并應自拍賣日起七日内付清剩餘購買價款。如買受人逾期未付清剩餘購買價款,本公司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定金不予退回買受人。如買受人既未支付上述成交價30%的定金,又未自拍日起七日内付清全部的買款,贾受人應承擔違約责任,本公司有終止本次交易,競贾保證金不予退回贾受人,同時買受人還應承擔成交價款30%的違約金。

3.買受人不得幹涉本公司向委托人收取傭金。

4.所有款項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如買受人以外幣支付,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于買受人與本公司结算之日公布的銀行買入外幣折算,且折算的人民警不得低于拍賣當日人民幣購買價款。同時因銀行换算發生的手續费用由買受人承。

 

五、领取拍育品買受人如數支付購買價款後,即可獲得拍賣品的所有權;買受人须在支付全部購買價款之日起七日内到拍賣公司指定地點领取購買的拍真品。逾期因拍真品的搬運、储存、保管、保險、等產生的一切费用由買受人承擔,同時因此而造成該拍賣品的壊、丢失等一切風險,亦均由買受人承擔。

六、違約责任買受人逾期一周仍未付清餘款,本公司可以视其爲違約,自拍日起六十天内仍未付款的,本公司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已轉换成定金的競買保證金不子退還。

2.取消該次交易,并不予退還買受人已交付的定金;未交付定金或定金不足成交30%的,本公司有權以買受人愿承擔成交價的30%違約金,追究其違約责任。

3.暫時扣留本公司向同一買家人出售的該件或任何其他拍賣品,直至買受人履行其全部付款義務即支付違約金责任、扣留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可能产生的的物損壊、丢失等一切画險均由買受人承擔。

4.撤銷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賣中向同一買受人出售的該件或任何其它拍賣品的交易

5.對無論因何種原因由本公司及與本公司聯營公司占有的該買家的任何財產行駛留置權。

6.以公開拍賣或其他方式再出售該拍賣品,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费用及不足成交價的款項應由原買受人支付。

 

第三章:關于委托人(真家)的规定

一、委托手續

1.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若爲自然人的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與本公司簽訂委托拍賣合同;若爲法人或者其他组的,有效注册登記文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托證明文件,與本公司訂委托拍合同,委托人一旦與本公司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即表示同意接收并遵照執行本拍賣規则的各項條款。

2.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拍賣標的必须同時交付本公司保管,未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取走。拍賣標的拍賣成交後,非本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提出撤回或取消委托。

3.所有拍賣標的均設有保留價,保留價以人民幣表示。保留價由本公司與委托人通遇協商在委托拍賣合同中確定。保留價一經雙方定,雙方均不得自更改,并保留價负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如需更保留價格,愿事先微得對方同意。如果所委托的拍賣標的低于保留價成交的,委托人衹享有按保留價計算落槌價的利,但不免除委托人按规定支付傭金及支付各项费用的義務。

4.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即自動授權本公司對該物品自行制作照片、録、圖片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或進行公開宣傳發表。拍賣的需要装飾、装裱、装框的,委托人與本公司另行協商,由此發生的费用则按在委托拍合同中約定的比例和方式各自承擔。

 

二、保證及賠僧

1.委托人應保證其委托拍賣標的的來源合法、擁有完善的所有權及處分權,能對抗任何第三1.競買人的任何權利主張,并保證該拍賣標的没有任何债權、债務糾紛及擔保。同時委托人還應聲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該標的存在的瑕疵。

2.如果委托人違反前一條保證,導致拍賣品的宣際所有權人或聲稱擁有權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的對該拍賣標的的權利主張,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擔;造成本公司或買受人蒙受损失時,則委托人應負責賠償本公司或買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失,并承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3.委托人不得競投自己委托的拍賣品,也不得聘請他人代爲競賈。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三、保險

1.自動受保:除委托人另有書面指示外,在委托人與本公司訂立委托拍育合同并將拍賣品交付本公司後,所有拍賣品将自動受保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與委托人在委托拍賣合同中確定的保留價爲準(無保留的,以该拍品的約定的保险金額爲準:調整拍賣保留價的,以該拍賣品原保留價爲準)。此保险金額祇適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對該拍賣品價值的保證或擔保,也不意味着该拍賣品由本公司賣,即可售得相同于該保險金额之款項。

2.保險費:拍賣成交後,除非委托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委托人應支付相當于落槌價百分之一的保險费。如拍賣品未成交,委托人也愿支付相當于保留價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3.保險期間:如果拍賣品拍賣成交,保險期限至拍賣成交日起第七日(含成交日)終止或買受人领取拍賣品之日終止(以二者中较早者爲準)。如果拍賣品拍未能成交,則保险期限至本公司發出領回拍賣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爲止。

4.委托人安排保險:如委托人以書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賣品,則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同時,委托人還應随時承擔以下青任(除非仲裁機另有裁定):

(1)對其他任何權利人就拍賣品的毁損、滅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賠或訴訟做出賠偿;

(2)賠僧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賣品毁損、滅失等所遭受的全部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将本條所述的赔償規定通知該拍賣品的任何承保人

5.保險免青:因自然磨損、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恂蝕、渗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濕度或温度轉變或其它漸變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戰争、敵對行爲、武装衝突、恐怖活動、政、工、社會騷亂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對拍賣品造成的任何损毁、减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圖書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墊、支架、装裱、插册、軸頭或類似附屬物的損毁、滅失,不在保险理賠範圈之内。6.保险賠僧:凡属因本公司爲拍賣品所購保险承保圍内的事件或灾害所致的拍吉品損毁、滅失,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保险的法律和規定處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進行理賠并獲得保險賠償後,将保險賠款扣除本公司费用(金除外)的款支付給委托人。

 

四、拍賣品撤回

1、委托人在拍賣日前任何時間,向拍喜人發出書面通知说明理由并拍人同意後,可撤回其拍賣標的。但该拍賣標的如已列入圖或任何其它宣傳品,且始印刷,委托人應支付相當于該拍賣標的保留價金額10%的款項及其它各項費用:如尚未印刷,也须支付該拍賣標的保留價金额的5%的款項及其它费用,委托人未能向拍賣人支付相應的费用,则拍賣人有權将合同第十條拍賣標的仍按本合同進行拍賣。2.委托人在拍賣會開始之日,不得撤回其委托委托的拍賣品。3.如拍賣品已拍定,自拍賣之日起60天之内,委托人不得撤回其委托的拍賣品;如自拍賣日起60天之後買受人仍未付款的,則该拍品的此項交易視爲未成交,委托人應撤回其委托的拍賣品,本公司按未成交處理,收取未成交费用。

 

五、拍賣撤銷

1.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權在拍賣前的任何時間撤消任何拍賣品的拍賣活動而不承擔任何责任:

(1)本公司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异議。

(2)第三人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异議且能够提供相關的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願意對終止拍賣活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全部損失承擔相责任并按照本公司规定交付擔保金。

(3)對委托人所做的说明或對委托人保證的準確性持有异議。

(4)有證據表明委托人已達反或將要違反本規則的任何條款,(5)存在任何其它合理原因。

 

六、成交處理

1.拍賣成交後,如買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本公司不承擔向委托人支付或塾付出售收益的義務。如買受人已向本公司付清拍賣的的全部置款,则本公司應在收到全部購買價款三十天内以人民幣形式向委托人支付出售收益。如買受人向本公司支付外幣的,本公司仍以人民幣向委托人支付收益。2.拍賣成交後,除委托人與本公司另有協議外,委托人授本公司按成交價(落槌價)的百分之十扣除储金并同時扣除其它各项已规定的费用:毒管本公司是委托人委托的拍賣人,但委托人不得幹涉本公司向買受人收取金。3.如委托人拍品成交須根據國家及地方税收政策繳納個人所得税。

 

七、未成交處理

1.如拍賣品未能上拍或被拍賣人撤銷拍賣(撤拍),委托人應憑委托合同自拍賣日起15天内取回該拍賣品(運费自理),并解除委托合同,拍人不收取任何用,同时也不承擔任何责任。

2.如拍賣品上拍後未能成交(溜拍),委托人應憑委托合同自拍賣日起15天内取回該拍賣品(運费自理),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相應费用。

3.如拍賣品雖已拍定,但買受人明確表示不支付購買價款或自拍賣日起超過60日後仍未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從而構成違約,该次交易視爲無效,按未成交處理,本公司書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自收到書面通知日起15天内,取回該拍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委托人自理),委托合同自動解除。拍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承擔任何责任。但委托人不得幹涉拍賣人保留向買受人追究違約责任的利,如需要應全力配合拍賣人。如委托人在上述時間内未按要求取回拍品,由此座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4.委托人超過上述第2條及第三條规定期限未取回委托拍言品,逾期每日按保留的千分之一向本公司交納保管费;委托人超通上述第2條及第三條规定期限45天仍未取回委托拍品的,本公司不再收取保管费,同時也不承擔保管義务,拍品的一切險、责任及所發生的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擔;超通上述第2條及第3條规定期限3個月,委托人仍未取回委托拍賣品的,本公司有以公開拍賣或其他出售方式按本公司認爲合適的條件出售該拍賣品,如拍賣價或出售價低于原保留價的,差额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擔,委托人應在收到领款通知之日起30日之内領取出售收益(已扣除應付的傭金及其他费用)。如逾期未领取的,则将該款项存入本公司的銀行賬户,代委托人保存。本公司不承擔利息损失。

5.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協助退回其拍賣品,退回的風險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擔。除非特别指明并負擔保險费外,一般在運输中不予投保。

 

第四章:關于拍賣人的规定

本公司其他權利義務

1. 本公司對所有拍賣品應在拍賣日前預先公開展覧并提前公布展覽時間。拍賣的原狀以拍賣預展現場的拍賣品狀况爲準。

2. 本公司有權决定某拍賣品是否適合由本公司出售、以及出售地點、出售日期、出售條件及出售方式。

3.本公司有權通過拍賣圖録或新聞媒體或其他载體對任何拍賣品做任何内容的説明或評論。4.本公司有權决定是否應徵詢任何專家的意見。

5.本公司有權决定拍賣品在圖绿中的先後次序、版面大小及收費標準;拍賣品在預展現場的展覽方式;與拍賣品有關各项费用的收费標準。

6.本公司職員代爲包装及處理買受人購買的拍賣品,僅是本公司對買受人提供的免費服務。本公司不承擔由此带來的损失,同時有决定是否提供此服務;買受人也有拍絶本公司提供此項服務;本公司對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损不负责任。对于本公司向買家推薦的包装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遗漏或损壊,本公司不承责任。

7.本公司作爲委托人的代理人,對委托人或買受人的任何違約行爲不承擔责任。

8.本公司有權拒绝任何人参加拍賣活動或谁入拍賣現場

9.本公司有權提高競投價或拒絶任何競投價,有撤銷或分拆拍賣品或合并任何兩件或兩件以上的拍賣品,以及在出現争議時,有将拍育品再次拍。

10.本公司有權决定拍賣時計價的货幣及公布货幣兑换率。

11.本公司有義務爲委托人、競買人及買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本規則的規定維護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及本公司的正常權益不受侵害。如掌事人之問發生争議,所有争議均應由拍賣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或限制带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拍賣品,本公司将在拍賣圖或拍賣會現場予以说明;允許带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拍賣品,買受人應根據國家有規定自行辦理出境手績。13.拍賣品圖録僅是對拍賣品的作者、來歷、日期、年代、尺寸、材質、歸屬、出處、保存狀况和估計售價等提供参考性意見的文字说明和圖片材料,不明也不成本公司對拍賣品的質量、品質、質地、真實性及有無缺陷等所作的任何擔保。無論印刷、攝影對拍賣品圖録中作品的色調、颜色有何影響,無論说明文字是否準確或有錯誤,均應以拍賣品原物爲準,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责任。14、特别聲明:本公司對所有拍賣品的真、品質以及拍品所存在的物質或權利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责任,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對任何拍賣品采用任何方式(包括圖録、幻燈投影、新聞載體等)所做的介绍及評,均爲参考性意見,不成對拍賣品的任何擔保。買方應親自密看拍賣品原物,并對其競買行爲自行承责任。15.本规則解釋權属于天津鼎天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第五章:名詞解釋

本規則各條款内,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1.“拍言人”即天津鼎天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競買人”是指本公司簽訂了競投書并登記辦理了必要手續(交付押金、領取競投牌號等),且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参加競購拍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法規對 拍賣品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规定的條件或资格。

3. “買受人”(買家)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以最高出價購得某件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4. “委托人”(賣家)是指提供拍賣標的并與本公司簽訂了委托拍賣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5.“拍賣標的”(拍賣品)是指委托人(賣家)委托本公司進行拍賣的物品。

6.“保留價”(底價)指委托人提出并與本公司協商后在委托合同中書面確定的拍賣標的的最低售價。

7.“參考價”(估價)指在拍賣品圖録或其它介紹説明文字中標明的拍賣品估計售價。估價在拍賣日前估定,并非確定之售價,僅供買人参考。

8.“成交價”(落槌價)指拍賣是在拍賣現場落槌决定將拍賣品售予買受人的價格。

9.“購買價款”是指買受人因競買拍賣品而應向拍賣人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落槌價、全部傭金、應有買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項费用以及因買受人不履行義務而應該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總和。

10.“傭金”是指本公司組織的拍拍活動中,委托人及買受人在拍賣標的成交後各自按成交價的10%-12%向本公司支付的酬金,如拍的未成交,委托人则按合同规

定支付相應费用。

11. “競買保證金”是指競買人領取競投號牌時所應繳付的费用,用以約束競買人的競買行爲。競買人競買成功後,競買保證金自動轉化爲部份定金,在结清買款前不予退還。

12.“定金”是指競買人競買成功後,如因當場支付購買價款有困難,應先向本公司支付成交價的30%的交易保證金,在结清買款前不予退還。

13.“拍賣師”是指本公司聘請的具有國家注册拍賣師資格證書、并在拍賣會中落槌敲定成交價于買受人的主持人,拍賣師有權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競梯、拒绝任何競投、并在出現争議時,将拍賣品重新拍賣。

14.“各項費用”指本公司對保險、圖録刊登、文物火漆鑒定、運輸等收取的費用。

15.“通知”指書面通知,如以郵遞方式發出,應視爲收件人已按正常郵遞程序收到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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